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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热议 网民:能否抑制房价?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12日 10:22 

     近日,有媒体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房产税”可能开征的消息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网民对此展开热烈讨论。

  怀疑派:不会从根本上抑制房价

  新华网友“慕长风”在博客中写道,目前,以房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有经营用房的房产税、房产租金税,房产交易税和营业税等。不难发现,征税房产可以分为使用中房产和交易中房产。对使用中房产征税,对房产市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行为无任何影响;对交易中房产征税因为增加了交易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交易行为和助推交易价格。短期内抑制市场价格是因为买方暂时退缩、卖方不得不适当让渡的结果,但不会长期有效地增加房源供给,也就不会从根本上抑制房价。所以,选择交易房产征税,只能是增加购房人的负担,对抑制房产价格作用甚微。

  “xiehuangzikang”认为,如果以单套房子的面积来划定豪宅,而不是按人均居住面积来核定豪宅,这样显然是不合理。

  赞成派:暂以房产税替代物业税之威力

  新浪博友“songlinli5790”认为,现出台的遏制房价飞涨的调控政策均未奏效,甚至出现了越调越涨的恶性循环,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尽管不少内行专家和平民百姓都提出过开征房产税的好主张,至今尚未被正式采用。开征房产税是遏制房地产炒作的一柄利器,必须推行,越快越好。在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同时,拿出开征房产税的杀手锏,让炒房者望而却步,让哄抬房价者闻风丧胆。

  “杨红旭”在博客中称,物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因此可能会先以房产税或类似的名义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现在正是较好时机,因为3月以来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盘又开始新一轮涨价,这等于是向中央调控方针挑战。

  物业税应整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

  署名为“沈阳房产网”的博客写道,基本上可以肯定,未来的物业税绝对不会包括土地出让金。在此前提下,未来的物业税,无论称“物业税”,还是“房产税”“房地产税”“不动产税”,什么名称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该税种的内容。未来的物业税,应当将目前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进行整合。在具体制定中,是在停征土地使用税、契税基础上,主要对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内容的修改。无论未来对房地产拥有环节如何征税,对未来房价的影响也是极为有限的,操作不当,还会起到助推房价的目的。财政 部 此 次 强 调 “ 完 善 房 产 税 制度”,或有给连续热议的“物业税”一个了断的意思。笔者以为,这样的“了断”,其实是让最早的物业税概念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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