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广告工作会议上提出,2012年中长春市将实行三级广告审查制度,重点监管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行业广告。 据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今年长春市工商局将出台4项举措。一是与媒体建立工作联系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广告及时指导并责令纠正;二是拟准备在今年举办媒体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广告审查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审查广告,保证为市民提供良好的视听环境;三是市工商局还将每季度在媒体广告单位之间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四是指导媒体进一步明确广告审查责任,建立和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级广告审查指导,并建立相应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在长春市工商局的监督之下,长春电视台、吉林省旗帜广告有限公司等8家市属新闻媒体及部分在长广告经营公司共同签署了《长春市级新闻媒体及广告经营单位打造绿色视听环境自律公约》,将共同为新一轮的广告监管出工出力。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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