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工商局对全市18个县(市、区)开展了一次广告监管“问责风暴”,通过对户外、印刷品、店堂、互联网等类别广告进行明察暗访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行政不作为就要受到处分,监管不到位也要被追责,问责风暴在每个责任环节都有严格细分,每个市场监管人员都负相应责任。” 赣州市工商局负责人说。据悉,赣州市工商局按照主体情况明、职责责任明、片区人员明的“三明”广告监管原则,在登记、监管、巡查、管理、指导等环节全部将监管责任进行细分。 明确责任,确保广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该局结合网格化综合监管,要求工商所长(分管副所长)和辖区监管干部对辖区案件分别承担连带和巡查责任。广告登记环节实行分层级登记,工商所负审查责任,县局负责指导工商所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审查,市局定期督查工商所是否建立广告监管台账,是否充实完善基层巡查记录,是否将发布广告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同时,该局定期将虚假违法广告在网上公布,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防范。截至目前,全市共监测媒体广告48166条(次),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112起。 实行定期巡查,确保问责制度执行有力。赣州市工商局成立督查小组,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局的工作开展督查,对各辖区的报纸、电视、广播等类别广告随机选择1天~3天进行监测。该局要求工商所对本辖区的户外、印刷品、店堂、互联网等类别广告必须进行定期监测,并将巡查信息及时录入广告监管软件,同时要求每月定期向市局及时报送网络广告监管统计表,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网络广告市场主体发放行政警示书。 强化考核,确保广告监管问责制出实效。该局将广告监管问责制纳入工作考核范畴,及时监控和督查基层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制度落实好、信用度高的县(市、区)局实行奖励,对制度不健全、辖区连续两次出现严重违法广告的县(市、区)局实行网上警告。 通过此次的监管行动,赣州市级媒体违法率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广告市场秩序得到了维护。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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