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浅析2009年广播电视研究的八个关键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14日 13:06 

    2009年中国广播电视研究在业界变革与新媒介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一路前行,出现了较多的观念碰撞,反思与批判意识颇为强烈。

  关键词一:媒体融合

  这年经济危机的大背景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冲击,由此引发广电业界与新闻传播学界关注传统媒体的发展路径问题。关于电视广播媒体发展的研究更多是细化研究,与3G、数字化等新媒体技术的融合问题。这里介绍宏观意义的几方面探讨内容。

  有研究者认为,加强新旧媒体的联合,实现多元化媒介的多通道互动,可以满足现代受众对节目的深度参与需求。与新媒体的即时传播相比,电视媒体在难以保证首发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新媒体的资源,在尽可能获取第一手信息的同时敏感捕捉新媒所引爆的舆论热点,把握舆情,借用素材,跟进深入报道;另外,将精彩视频上传网络、编制短信,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空间也是借势良方。

  另一位研究者从节目内容方面进行了研究。面对挑战,广播电视应该不断改善节目的制作理念,重视节目的制作手段,运用高科技和摄录技术,制作出更多吸引受众的节目。此外,随着新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个人音像作品的制作中。网络上许多个人视频以及“播客”的出现,都充分说明了公众对影视制作技术的熟练,以及自身对个性化表述的强烈述求。广电媒体要认识到这一现状,努力发动受众参与到各类节目的制作中来。

  还有研究者提出,媒体发展应注意受众群体的变化。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满足了受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但并没有使受众没有发生质的变化,而是使他们在新的媒体平台上实现了重新聚合。这种重聚使得传统广播电视受众的划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受众个性化、多媒体化需求。因此传统广播电视媒体应在追求内容更丰富的同时,追求触达更精准、效率更高的传播。

  关于媒体具体发展路径问题,有研究者认为,整合电视媒体的资源,打造原创的网络视频节目播出平台,是传统电视媒体的发展之道。也有研究者探讨了媒体的新赢利模式和营销战略,认为整合营销是电视媒体的发展通路,即形成打造品牌平台、确定目标市场、加强互动传播以及整合各种传播渠道的完整产业价值链。

  关键词二:制播分离

  2009年是制播分离改革步伐较大的一年,这年7月16日《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意见(修改稿)》下发,其中明确规定,“除影视剧外,电视台从市场购买节目的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这年10月21日,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分拆成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此次分拆被称为这年制播分离改革的破冰之举。

  这年关于制播分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背景、制约因素及发展趋向等方面。有研究者指出,制播分离改革与新媒介业务发展不无关系。随着我国电视频道数量激增,网络电视、车载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介的发展,对电视节目内容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电视台的制作能力又无法与播出能力同步增长,因此以提升节目生产力、专业化、建立节目竞争交易市场为目标的直播分离改革应运而生。

  关于制播分离过程中的制约因素问题,有研究者认为,制播分离不仅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某种形式分离出来的一种市场化导向的节目交易机制,同时“也是国家谋求广播电视节目多样化和市场化的一种政府规制形式”。但是目前政府对广电系统的管理,均依赖于实施政策、下达行政指令等行政手段,因此这种规制具有不透明、随意性大的特点,从而严重阻碍了制播分离的推进。另一研究者则指出,制播分离中的瓶颈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目前中国电视节目流通市场依靠每年固定的节展进行交易,存在时间跨度大、交易时间有限的缺点,而且价格形成机制缺失,缺乏科学公正的节目评估指标。二是制播双方关系复杂,矛盾突出,难以在机制、资源和利益方面形成良好的协作共享关系。三是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节目经营体系。还有一位研究者则提出供需之间的矛盾:“面对有限的电视频道这样一个横在电视节目供需间的天然瓶颈,传统的电视市场能够给海量的老节目即所谓的媒体资产多少运营机会,多大发挥空间”?

  当然也有研究者对制播分离改革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这位研究者根据电视产业现状,认为制播分离存在如下问题:电视剧总产量供大于求,资源浪费严重,精品匮乏;民间制作公司资质质量不齐,短视和非理性投资造成大量粗制滥造的电视剧;电视剧生产普遍存在盲目性,题材撞车现象严重;制播双方地位不平等使“制播”无法真正“分离”。因此,他认为制播合作才是制播双方共同利益诉求的体现。

  关键词三:央视改版

  新媒介环境下的央视改版引来业界和学界的关注。这是央视新闻频道在开播6年、历经大大小小5次改版之后的再一次改版,此次改版的目标仍是“新闻立台”。

  业界与学界对这次改版的研究,综合起来看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这次改版的背景与原因的探讨,二是对这次改版效果的研究,还有一个方面是改版实质的分析。

  关于这次改版的背景与原因,一位研究者指出,这次央视改革所面临的新的历史语境是,网络时代的观众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是公共意见的积极行动者。如果央视不能适应这个新的语境或者无视公众的期待,那么就会被舆论牵着鼻子走,从而丧失相应的新闻话语权。

  关于这次改版的效果,有的研究者认为,外界对新闻频道评价最低的是内容。目前电视新闻面对的是能够接触多种信息来源和多样化新闻内容的新一代受众,电视媒介如果还局限于内容的直播与否而不是直播什么,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说,新闻业的首要责任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如果在一个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播出的电视全新闻频道中,人们无法获取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需要知道、也有权知道的种种事实真相,那么,女主播清新如花的笑靥,评论员专业深刻的洞见,不仅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是危险和有害的。

  关于这次改版的实质,有研究者认为,“‘某某立台’的说法,其实质是要解决媒介的基础价值或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具体说,就是世界交往一体化的形成以及传播技术革命,使传播领域的“游戏规则”发生改变,“媒体要成为聚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平台,更加开放的媒介运作的模式,其实质就是要实现一种传播权利的让渡”。

  关键词四:受众本位

  这年传媒业界与新闻传播学界对电视受众给与了不约而同的关注,在研究范围上比较广泛。

  有研究者谈到电视受众本位的重要性。以往媒体对受众的关怀只限于表层(诸如收视率的崇拜与强调),受众本位思想并没有得到真正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众只是电视媒体与广告商合谋为自己赢取利益的牺牲品。满意度被忽略了,受众对节目的真正看法被忽略了,受众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而后来对满意度指标的引入,以及对受众的分析调查、更为全面的社会影响力评价标准的引入,无疑表明电视媒体对受众本位的理解有了深化。当然,以受众为本位并不是简单的迎合,而是要真正做到尊重受众作为人的社会本性,对受众予以全方位的关怀与尊重。

  另一研究者通过对具体节目的分析,认为任何一个节目的比较和分析,都要针对其市场环境进行本土化改造,这样才会真正赢得受众。而媒体可以从模式简约化、收视目标化、编排差异化等方面考虑不同受众的收视需求,从而在媒体层面作出调整。

  还有研究者通过对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网络观众的研究,分析了网络电视迷社区和电视行业之间的关系。研究者认为,互联网使得双向互动成为可能,从前分散于各地、互不相识的电视观众找到了新的平台,可以对他们共同关注的电视内容进行讨论。同时,新媒介技术也使个人对媒介内容的消费更加多元化,观看的体验也更加丰富,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空间的愿望更加强烈。这是一个电视媒体了解电视受众的好途径。

  还有研究者以西北地区一个村落为主要作业场所,通过对电视受众的深入调查,对电视的影响作了考察,认为电视的普及对传统社会原有公共空间的影响较大。

  关键词五:娱乐化

  这年有关电视娱乐化的探讨比较多,出现了一些迥异的观点。这些研究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延续传统思维对娱乐节目庸俗化进行否定性批判,另一种是对娱乐化否定性批判思维的再批判,还有一种是对娱乐节目的肯定。

  有研究者对传媒娱乐化批判进行了再批判。研究者认为,“娱乐”既有浅表层的感官娱乐,也有内核层面的精神娱乐。而大众在理解和使用“娱乐”时偏离了“娱乐”的本性特点,只是将“娱乐”贬抑为仅满足于人的感官享受的低级活动。而目前有关娱乐批判的研究主要表现出两点不足:一是论文的观点相似,研究对象多集中于传媒领域,尤其集中于对电视的批判,研究的方法和角度比较单一,多从电视传播业务的角度去分析“娱乐化”问题。二是对电视娱乐化问题“分析了其现象、成因以及带来的危害,多集中于业务操作的层面,而对电视泛‘娱乐化’问题的分析缺乏深层的文化批判,缺乏建设性的观点”。作者认为,有必要抛开对电视娱乐化先入为主的成见,不作简单的是与非的价值判断,而应对电视娱乐化问题的来龙去脉,娱乐化程度的分层,进行理性地分析和阐述,这样才能避免各执一词的片面观点。

  也有研究者以选秀节目为例,肯定了电视娱乐的作用。作者认为娱乐是普通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其一在于:娱乐节目满足了观众自恋的需要。根据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1901-1981)的镜像理论,对他人过分的爱恋就是强烈的自恋。观众对选手的青睐取决于一种吸引,这种吸引以平等为前提。观众实际是在与选手的互动中享受最美好的自己。其二在于:娱乐节目满足了观众自我认知、自定角色的需要。在娱乐过程中,观众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投票,“享受可以改变命运或者决定命运的快感和满足,这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体验的”。

  还有研究者既肯定了电视娱乐节目的积极作用,也同时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这位研究者认为,电视娱乐节目有使受众获得愉悦的积极一面,同时电视作为一个产业,也可以为维持生存开拓自己的盈利点和盈利模式,但娱乐要有度,许多真人秀节目存在过分炒作的现象,也存在拉票等不公平现象,更主要的是,这些娱乐节目制作本身还需要融进一些积极、向上的内容,以便尽可能地消除不当的娱乐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六:3G手机电视

  手机电视近几年受到关注,但由于各种制约因素而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颁发3张3G营运牌照,这意味着多年来制约手机媒体发展的障碍开始得以突破。随着体制瓶颈的破冰,3G技术可能带来的发展机遇及可能遇到的制约因素,使得手机电视再次成为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话题。

  有研究者对3G手机电视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探讨,认为3G手机电视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技术融合为先导,关注内容融合,以依靠人与媒介的良性结合实现人性化传播为终极诉求,整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的信息资源,发展成为大众生活的贴身伴侣,从而改变大众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

  也有研究者谈到内容建设对3G手机电视发展的重要性。“摆在我们面前最核心的却是‘付费’问题,其关键是手机电视的运营模式是什么,业务如何定位,手机电拥有哪些值得老百姓掏钱来看的内容。”这些内容不应直接来自传统电视媒体,而要大力整合来自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动漫制作机构、视频网站的视频资源,经过格式转换和技术处理,变为手机电视内容产品。

  但也有研究者谈到目前手机电视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一位研究者认为,即使是国内发展最完备的上海数字手机电视项目,目前信号的覆盖仍然较为欠缺,因此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终端的普及和渠道的成熟。另一研究者则指出,尽管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广告早已满天飞,优酷、酷6等视频网站也纷纷准备在3G时代大展拳脚,但艾瑞咨询的相关调研数据却显示,目前已拥有3G手机的网民比例仅为8.5%,过半网民对换机仍持观望态度。3G手机电视前景仍不能盲目乐观。还有研究者认为,面对互联网视频迅猛发展、手机内存越来越大、下载保存互联网视频越来越方便的现实,面对着其他无线视频网站的快速崛起与占领市场的威胁,手机电视台的内容建设基本失去了发展空间与发展动力。因此,手机“电视”实际上将回归到手机“视频”时代。

  关键词七: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是指从演播室到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都数字化传播的电视技术。它能提供包括图像、数据、语音等全方位的服务,是计算机、传输平台、消费电子三个环节的聚焦点。由于这年数字电视的入户进程开始加快,因此新闻传播学界开始关注与此相关的问题。这种关注聚焦于数字电视发展的困难与不足方面。

  有研究者探讨了数字电视的用户特征。“数字电视的利润点不再是集中在收视用户数上,而是集中在精确可计量的分类用户和市场细化上”。高端用户是数字电视的获利来源,而普通用户是数字电视的获利保障。数字电视用户数目越大,细分的各类用户就会越庞大,相对应的利润就会越多。当然用户的碎片化也使得实现成功传播的难度加大。

  另一位研究者认为,首先使数字电视发展受到制约的就是节目内容源的问题。目前我国数字电视所提供的内容大都是原有模拟电视内容的复制以及在原有内容基础上的简单加工而成的专业频道,例如影视、体育、股票等。这些内容并不适应数字电视的发展需要,因此“急需开发更多的互动点播节目、游戏娱乐节目、各类具有针对性的资讯节目以及服务应用”。比如随次计费节目、电影选播系统、新闻选取、电视在线教育、电视购物等丰富多彩的节目内容。

  还有研究者认为,目前的数字电视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尽管政府和各利益集团在推广数字电视时都打着“公众利益”的旗号,极力宣传数字电视的高清晰度、环绕立体声等优势,甚至用滚动字幕在电视上打起“数字电视,利国利民”的口号。但事实上,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国内付费频道主要来自于央视、上海文广和一些地方机构参与付费频道节目,多数城市宣布不向大众提供境外频道,只有个别城市可以有条件地购买到如Phoenix、StarTV、HBO、CNN等境外频道。也就是说,观众需要花更多的钱去看与以往模拟电视相似的内容,这是不符合公众利益的,当然不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关键词八:电视突发事件报道

  2009年4月下旬,央视正式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报道机制,并同时向广州、上海、武汉、成都等城市派出驻点记者,这一行动引来新闻传播学界对电视突发事件报道的思考。

  有研究者认为,突发事件报道中应注意新闻理念的创新,把报道重心转换到百姓身上来,关注受众的需求,关注民生。在传统报道思维中,一些媒体只考虑上级领导的需求,而不考虑受众需求,有不少报道从领导人、党政部门、自身工作的角度向受众介绍情况,使突发事件报道变成了当权者的政绩展示,引起公众的反感。

  也有研究者提醒:突发事件报道中应注意避免“再度伤害”。所谓“再度伤害”,是指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对重大突发事件及其相关人员的新闻采访或报道中,对受灾受害人群及其亲属造成的身体与精神的伤害。这些伤害包括:缺乏常识的直接身体伤害;对当事人紧逼盯人的拙劣提问;不同媒体的交错采访让受害者身心俱惫,心灵受到伤害;新闻作品中肆意渲染和细节再现等。

  另一位研究者提出了3G技术对突发事件报道的影响。“随着3G网络的互联网业务的进一步开展,这种传与受之间的互动会越来越频繁,甚至能够实现‘共动’”。因为通过3G网络,用户可以在3G手机终端与MSN、QQ等即时通信工具相融合,通过收发文字、图片、影像等方式及时传播信息,这样公众就可以使自己成为“与媒体平起平坐的信息传播者”。有的研究者对突发事件应急报道机制进行了探讨,认为电视台建立突发事件报道应急机制,是在第一时间迅速报道的保障。该应急机制应该包括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以及报道人才保障,以便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做到管理有序、高效,发挥整体协调能力。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