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中小学生寒假的来临,教育培训、辅导机构广告也开始火爆,一时间各类宣传广告也是铺天盖地。 针对此现象,日前,溧水县工商局对全县教育培训市场广告发布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户外广告、宣传单页广告30条(次)。检查中发现,此类广告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是广告用语夸大其词,使用诸如“全县最佳”、“100%保证效果”、“排名第一”等绝对化语言;二是使用“最终解释权归XXX所有”用语,限制消费者的解释权;三是部分培训机构发布的户外大牌广告在未办理《户外登记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发布。《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也明确要求发布户外广告应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据此,溧水县工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5家违法发布广告的培训机构依法进行了处理。 溧水县工商局表示,将继续对教育广告加强监管,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寒假学习环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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