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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13日 14:08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网络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

  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相关部门正研究实行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争议已久的网络实名制再度进入舆论视野。

  凡事有利弊。在我看来,实行网络实名制之利远大于其弊。

  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种种问题和困扰。例如,中国互联网上的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重。中国互联网的结构以新闻和娱乐为主,数据显示,美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额大约是中国的5—6倍,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此外,中国网民的数量超过3亿,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如此巨大的“网络社会”并不虚拟。所有这些都在呼唤我们对网络进行基本的社会管理。

  必须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而网络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参照韩国的做法,可采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式。这种做法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还要澄清的一个重要观念是,互联网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网络社会”——这里有“公共空间”如博客空间、社交空间;也有“私人空间”如个人电子邮件。个人空间不受限制,而公共空间需要立法。而且,没有无限制的自由,人肯定是社会的人,自由是相互给予的。

  也有学者提出,网络实名制可能“因言获罪或助长有罪推断”。我的看法是,一方面,网络实名制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确认身份,好像每个公民都有一张身份证,而不是“有罪假定”。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个别公民因举报腐败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例,但这并非互联网独有的问题,也不会因互联网实名而改变。

  2004年,价值中国网率先实行全站注册用户实名制,成为中国第一家全站实名制网站。2007年到2010年每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我们多次通过人大代表,持续递交实名制立法的提案。我认为,更加规范、健康的网络环境、经济环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相信每一位关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人,关心中国经济发展的人,终将认识到网络责任和网络诚信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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