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将于9月1日起正式落地施行的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此前宽泛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笼统表述正式说再见。 修订版广告法新增了具象条款,同时为监督执行到位,给出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房地产广告迎来最严厉的监管时代,也意味着此前走过整个房地产黄金十年的地产广告走入了后时代,房地产广告正式从违规上升到违法的监管体系。 “××元/m2起”从此成为历史 3888元/平方米起多诱惑,等到了售楼现场才知道仅仅是个“起”而已,很多人被这个很难发现的“起”字坑过。9月1日后,惠州市场上铺天盖地的类似大价格策略擦边球广告将和行业说永别。因为新广告法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清楚表明实际销售价,并明示价格有效期。 过往十年既是楼市的黄金时代,也是房地产广告的黄金时代,一大批有创意有想法的房地产广告为项目销售、溢价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在开发商及行业受益的同时,也有无数购房者因为不切实际的广告上当受骗,而且无法追责。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虚假、不切实际的虚假地产广告监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 新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表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未拿预售证不得进行广告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与此同时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以前是违规现在是违法最高罚100万 此次新广告法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具体的处罚量化标准,明确给出了开发商和广告公司的违法成本。新广告法表示,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责令停止发布,并处广告费用1至3倍以内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20万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3-5倍以内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100万以内的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 深圳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美术指导在受访时称,虚假广告和广告公司关系不大,但新广告法意味着很多创意如果没有开发商的客观实际做支撑,基本都是虚假广告,以前是违规现在是违法。 由此可见,修订版广告法将为房地产广告市场带来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更多广告法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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