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由东莞市工商局召开的促进广告业发展协调会中,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交通局、城管局等15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和行业代表到场参加。 在本次会上透露的消息称,截至2014年我市广告企业达到2212家,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位,仅次于广州和深圳。 市长批示关注广告行业发展 广告行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方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广告业,对于打造我市企业品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推广城市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市政协委员以专报形式提交了《关于解决我市广告企业困境的建议》,我市为此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随后,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市广告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市广告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据市工商局介绍,为此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副市长鲁修禄均作出了批示,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召开此次协调会。 广告企业数量4年增长19% 广告业被誉为“经济晴雨表”,行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方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从2009年到2014年,全市广告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2009年到2014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由1859家增长到了2212家,增长了19%;广告经营总额由4.19亿元增长到5.58亿元,增长33.2%;纳税额由3113.81万元增长到8112.44万元,增长160.53%。我市的广告经营单位总数仅次于广州,深圳,在全省地级市居于首位,广告经营总额高于佛山、中山,但与广州深圳的差距还很大。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促进广告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市工商局近4年来,共检测各类广告40多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500多条次,查出虚假违法广告859宗。 据悉,2013年起,我市户外广告登记权限全面下放工商分局,各分局可受理审批所有内容的户外广告登记业务。对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房地产、农药、兽药等八大类、高速公路沿线及跨多镇区的户外广告登记,工商部门市局分局均可受理审批,广告发布单位可自行选择受理审批单位。近四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核准户外广告登记业务8599宗。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东莞市的广告行业市场发展的显著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更多广告新闻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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