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就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广告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推动广告市场诚信经营。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重点包括七个方面: 一,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二,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突出医疗、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曝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 四,加强重点媒体监管,继续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监管。 五,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 七,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 有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部门间沟通渠道,强化监管执法的协作联动,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合力;加强协同共治,探索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协同共治;认真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创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效能。 信息来源自中国工商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