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今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1、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3、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4、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5、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7、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9、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0、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1、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12、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二、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1、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4、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5、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6、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7、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8、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9、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10、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 11、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