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通企业、平台和产品间的联结和合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和快速发展,基于此,由中国广告协会网络互动分会主持、在互动广告标准委员会统筹下,制定了我国第一部规范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广告标准》。 该标准由《互联网数字广告基础标准》、《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标准》、《移动系统对接标准》三部分构成,于3月11日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发布同期还将与国际广告标准机构对接,完成纳入国际互联网广告标准体系,实现中国互联网广告标准的国际化接轨。 该标准以移动广告端为基础,覆盖了部分PC系统和数字视频、APP系统,并且实现了全网统一接口标准,为互联网广告监管和网络安全保障统一了接入通道。腾讯、华扬联众、秒针系统、聚胜万合、百度、爱奇艺、新浪、网易、京东、尼尔森、优酷土豆、安沃、阳狮锐奇、上海通用、百胜集团、蒙牛、易传媒、小米、群邑、OMD、AdView、乐视、风行、宝洁、搜狐、凤凰网、人人、搜狐视频、Cheil鹏泰、PPTV聚力、精硕科技、暴风影音、歌华有线、久邦数码、中国电信、CTR、中国移动、传漾科技、普华永道、娃哈哈、百视通等主流互联网企业、品牌广告主和网络广告公司及第三方监测技术公司等市场主体,是本标准研究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充分确保了该标准的市场实际价值和行业促进作用。同时,在该标准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广泛参阅了较成熟的相关国际标准,与IAB、I—COM等国际互联网广告权威机构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探讨,确保了该标准的国际化。 该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旨在指导移动互联网广告接口不统一及术语、定义、技术标准不规范等问题,为移动互联网广告监管提供统一的技术接口和监管标准,使从事移动互联网广告相关产业的公司有了可遵循的行业标准和参照,保证移动互联网广告运作模式的规范性,提高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用户体验,以推动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未来的健康快速发展。 该标准发布后,互动广告标准委员会将会根据行业发展定期进行修订发布,保证标准的实时性和前瞻性。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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