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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拟8.3亿收购新丽传媒近三成股权

2013/10/31 14:03:00 

光线传媒近日发布公告称,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2926万元投资参股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即通过以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获取新丽传媒27.642%的股权。公告还显示,此前已经离职的前搜狐副总裁刘春将进入光线传媒董事会担任董事。

据介绍,新丽传媒是一家以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为主营业务的文化传媒企业,公司主要业务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块。新丽传媒实际控制人为曹华益,其持股比例为32.7756%。据公告介绍,近年来新丽传媒投拍的电视剧数量快速上升,获得发行许可证并播出的电视剧100%首轮播出涵盖全国前十大强势卫视黄金档,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新丽传媒在国内一流影视剧公司中地位也极为突出,作品均为播出当年获得较高收视率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精品剧或热播剧。

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新丽传媒总资产为9.12亿元,净资产为4.37亿元。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5亿元和1.0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167.58万元和3662.50万元。王子文预计新丽传媒2014年税后净利润达到1.5亿元。

光线传媒表示,参股投资新丽传媒,公司可以加强在电视剧领域的战略布局,与公司的电视剧投资业务形成良好的互补,同时,与公司的电视节目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投资收益和未来双方可能的业务合作及协同效应,预计投资利润率较好,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和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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