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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将严打违法广告 严格落实“七个一律”

2010/8/4 19:24:00 

    记者从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下半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整治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七个一律”,严厉打击违法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强调,要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交的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严格落实“七个一律”:一律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或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律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一律进行公告并在省局网站上曝光;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一律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对生产企业经检查存在严重问题,且通过抽样检验发现产品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顿;对经营企业违法经营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一律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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