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起,人民日报的一条微博引发行业内外广泛关注。该条微博称: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规定,明确网页、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看起来好震慑对不对,不少网友表示被吓到,决意要谨言慎行。但其实,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成为电子证据这事儿已经不新鲜,三部门此番下发规定目的是“明确”,以更加正式的方式让大众了解明晰。 那么,规定的明确,让大众对哪些领域的问题报以期待?首先是网络暴力这个始终充斥在网络时代的大问题,尤其是在娱乐圈。被大众黑的不要不要得抑郁症的明星并不在少数,那些无事生非善于造谣的专业黑粉和水军说你们呢,有胆骂有胆编,也要考虑好后果。其次还有网友深恶痛绝的虚假广告,那些打着鸡血随意对用户做出承诺的,最好祈祷自己的产品够真够好。总之,规定明确后,也使大众更加明确电子证据的意义,懂得如何在自媒体时代发声,以及保护自己。 点击查看关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及规定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