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文艺频道(频道呼号:BTV-文艺)以“传播时代强音 服务首都百姓”为宗旨,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发掘已有资源,开创新锐文艺娱乐形象。2010年北京电视台文艺频道共有11档节目,涵盖了明星访谈、影视专题、综艺互动、文娱资讯等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文艺节目。
频道定位:感受恒久文化魅力,彰显经典文艺精神。以宽泛的视角,采撷文艺精粹;以独到的见解,引领娱乐观念;以恢弘的气度,展示文明风采,全面体现首都特有的文化魅力和人文内涵。
北京电视台文艺频道以“播时代强音 服务首都百姓”为宗旨,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发掘已有资源,开创新锐文艺娱乐形象。目前文艺频道共有15档节目,包括日播栏目7个,周播栏目8个,涵盖了明星访谈、影视专题、综艺互动、文娱资讯等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文艺节目。
娱乐黄金档
· 《剧星007》:娱乐互动栏目
· 《星夜故事秀》综艺脱口秀访谈栏目
· 《娱乐开讲》:娱乐辩论类节目
· 《精彩乐翻天》节目精粹集锦和访谈栏目
· 《神州音画》访谈栏目
· 《为你心动》大型娱乐交友栏目
· 《周末炫舞台》精彩节目集锦栏目
精彩日播节目
· 《快乐到家》脱口秀栏目剧
· 《摩登公元后》:综艺栏目剧
· 《音乐风云榜》:音乐栏目
· 《每日文娱播报》文娱资讯栏目
· 《天天影视圈》:影视专题栏目
· 《明星记者会》:结合小型情景剧元素的娱乐明星访谈栏目
北京电视台频道大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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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工商局、北京市政府及本台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规定的广告,本台有权拒播和要求修改。
2. 代理本台广告的公司,须与本台签订代理广告合同。
3. 广告播出内容及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北京电视台广告发布计划为准。
4. 在本台播出的广告一般要提前一个月预订,先审验有关证明材料及播出带,交齐费用后方可播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客户加急播出广告,按本台加播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5. 已签订播出的广告,客户如要求更改或停播,按本台撤播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6. 广告播出带播出前必须提前审查,最迟在播出前十天送到,否则延误播出,后果自负。 遇节假日须提前将广告带送到,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7. 送播的广告标清磁带必须是IMX格式磁带,每带只录一条广告,声音录在一声道;送播的高清磁带必须是HDCAM格式,声音要求双声道立体声,或两声道同幅同相声音。
所有广告带自播完之日起本台保存一个月,逾期本台将自行处理。
8. 凡指定位置的广告,头一尾一位置加收20%,头二尾二位置加收10%。
9. 特殊长度的广告价格以30秒价格作为基数,乘以相关系数即可得出:25秒价格系数为0.9;20秒价格系数为0.8;15秒价格系数为0.6;10秒价格系数为0.4;5秒价格系数为0.3。只执行15秒广告价格的特殊广告资源,30秒广告价格须按照两条15秒广告价格计算。
10. 特殊征订的电视剧或特殊项目,广告价格以所发相应通知为准。
11. 若对广告播出情况有疑问,请于广告播出后一个月之内带监播记录(录像带)到本台查询,过期不予办理。
12. 本台对此价格表拥有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2010年节目编排的调整和收视变化,对广告价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