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在论坛发帖爆料:北京有家“儿童网吧”,只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禁止成年人入内。据发帖网友介绍,偶然在路边发现一个网吧,取名“儿童网吧”,且挂着“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字样。好奇心促使他想一探究竟,却被网吧的工作人员拦了出来。 该帖引发了网友热议,少年儿童网友对“儿童网吧”的出现拍手称快,认为这是为自己开辟了VIP性质的“上网乐园”,而部分网友(可能大都是成年人)则对持怀疑态度。而笔者却觉得“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招牌怎么看怎么像“女士专区,男士止步”的广告牌。 在此想问“儿童网吧”几个问题:一是禁止成年人入内前,准备工作做好了吗?二是对“小上帝”们的过份要求如何应对?三是离开家长(成年人)监管的视线,在保护青少年健康绿色上网方面的自觉性有多高?能保证儿童网吧不会变成青少年随意上网的“黑色保护伞”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北京的这所“儿童网吧”却如此高调的让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许此网吧会声称,自己与传统意义上的网吧有本质不同,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是帮助少年儿童在网络中健康成长的!那么,如果真想建立理想意义上的儿童网吧,在把成年人拒之门外前,应该至少先行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实名认证,确保不良社会青年不会鱼目混珠进入网吧;安装过滤软件,过滤不良信息;实行防沉迷控制,既有电脑中的防沉迷系统,还要有网吧中的上网限时控制。该网吧声称,是专属于青少年的学习乐园,安装了“上网狗”,对上网时间进行限制,最多只能上网两个小时等。而笔者认为,这些“声称”离开了有关部门和家长的监管,仅靠“慎独”式的自觉恐怕难以真正做到。 话说回来,就算做到了以上几点,从当前社会现实和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来看,也不宜推行儿童网吧之类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当前我国还处于法治社会的建设阶段,许多事情还基本上靠“人治”来维持,譬如遵守交通秩序等常识性法规还离不开交警的辛勤工作。这种情况下,“儿童网吧”所声称的种种规定很容易就变成“空头支票”,未成年人在上网过程中出现问题也难以维权。中国人做事好扎堆,容易盲目跟潮流,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也决定了他们从众心理很强,更容易模仿。假如在“儿童网吧”出现了少儿不宜等言论或行为,就更容易在未成年人之中传播,引起更多青少年的效仿。网络世界鱼龙混杂,现实世界更是如此,因为网络就是现实的虚拟反映。都说在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上堵不如疏。笔者认为:疏要有章法,要疏而有度,不能放任自流,不能离开国家有关部门和家长监管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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