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违法广告告诫书(第61号),对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予以告诫。 相关链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违法广告告诫书 (第61号) 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近期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1月份部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食药监稽函[2010]19号),反映你公司所属的“名实牌金舒通胶囊”,在黑龙江、山西、山东、辽宁等省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及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严重违法广告。经核实,该产品发布的广告属属擅自篡改审批内容(鄂食健广审(文)第2009120102号),情节十分严重。 现对你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予以告诫,并将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予以记录,请立即停止违法发布行为,否则将依法处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广告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4月15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0年四月八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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