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娱乐节目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但同时,有些娱乐类节目也出现了媚俗、恶搞的现象。近日,一些读者来信呼吁,娱乐节目制作单位应该守住道德底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作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节目,以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娱乐节目是一种文化,在时刻传递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文化信息,因此娱乐节目应渗透进道德血液,助推社会的进步。为了有效制止低俗娱乐节目的播出,笔者有以下建议: 首先,提高电视和网络从业者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从业者的自律作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素质,正人正己,规范和抵制那些制造和传播诸如低俗节目的不道德行为,媒介发布者应把好关。 其次,强化对娱乐节目监管机构的把关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层管理”的原则,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查节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把关,杜绝有不良导向的娱乐节目。 再次,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受众对虚假低俗节目的起诉权,法院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降低利益受损的消费者打官司的门槛和成本,并提供适当的法律援助。 总之,娱乐节目应渗透进道德血液,因为它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关系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不断影响着消费者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观的形成,关乎着我们民族的未来。衷心希望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让低俗节目从荧屏上完全消失,让人们真正享受到精美的艺术,愉悦身心。广告买卖网为您提供广告制作服务相关资讯信息,欢迎您的加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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